据山东发布官微信息,近年来,全省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决策部署,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提高配备比例、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部门协同联动以及建立推广制度机制等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取得明显成效。
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王守波表示,去年,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山东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近年来,全省各级机关事务部门上下同心,深化节约型机关创建,去年共组织3103个机关通过第二批创建核查验收,全省累计已建成节约型机关6557个,占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的82.7%,超额完成预定目标。创建过程中,在行政事业单位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成为一项创新举措,也成为带头推进公务出行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着力点。
据了解,去年8月,出台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达到100%,实现公务出行‘绿色低碳、环保节约’的目标。”今年出台《山东省省级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明确“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除特殊要求外,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根据省“十三五”规划关于“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到50%以上”要求,目前,省级党政机关共配备新能源汽车300多辆。
在公务出行租赁社会汽车方面,山东明确要求要坚持“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优先”的原则。青岛、东营等市的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已实现正常运营。博兴县创新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2021年通过“分期租”方式配备23辆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车辆。多次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搭建公车主管部门、使用部门与汽车厂家对接交流平台,展示省内外知名企业新能源汽车车型,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的广泛应用。
截至目前,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新能源汽车近3000辆,建设充电设施2.06万套。省本级分别在省委、省政府、山东大厦、机场等机关办公院落、住宅区和公共区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9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