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广汽集团在港交所发布系列公告,正式披露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一汽股份持有的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5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广汽集团公告称,收购完成后,预期标的公司(一汽丰田)将成为广汽的重大共同控制实体。广汽持有一汽丰田50%股权,而标的公司的财务资料将不会并入广汽的综合财务报表。丰田汽车集团将继续持有标的公司其余50%股权,而卖方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任何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