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文称,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一起国内两家知名车企之间因大量员工“跳槽”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
该案原告(吉利)索赔额高达21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虽然法院并未透露涉案企业的具体名称,根据合理推测,上述案件所提到的“国内两家知名车企”正是吉利控股集团与威马汽车。
时间追溯到2018年,吉利发现其下属公司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马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于2016年离职后即入职。其中部分离职人员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利用在原单位接触、掌握的有关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盘零部件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以下称涉案技术秘密)申请了12件实用新型专利。
且威马集团、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马温州公司)、威马智慧出行公司、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该案件四大被告方)没有任何技术积累或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在短期内即推出威马EX系列型号电动汽车,涉嫌侵害吉利涉案技术秘密。
于是,吉利集团、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该案件两大原告方)以涉嫌侵害技术秘密为由,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威马方停止侵害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21亿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威马侵害了吉利涉案5套底盘零部件图纸技术秘密,酌定威马赔偿吉利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0万元。此外,威马汽车要停止使用用于EX5车型上的5个汽车零部件图纸,这5个汽车零部件图纸包括前稳定杆总成、后桥总成安装支架、前悬左下摆臂、前稳定杆左趁套、后桥总成,均为汽车底盘零部件。法院审理后认定,这5个图纸相关信息均属于吉利汽车。
之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故作出6.4亿余元的赔偿判决,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