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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到2025年建成、在建光伏装机量达到7GW左右

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2-05-26
日前,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宁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以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我市产业发展,以可再生能源+产业融合模式为方向,打造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利用示范基地。

日前,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宁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以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我市产业发展,以可再生能源+产业融合模式为方向,打造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利用示范基地。到2025年,建成、在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量达到800万千瓦左右。
发挥国家级基地引领效应,以创新引领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促进太阳能光伏提质升级,大力实施“光伏+”工程。到2025年,全市建成、在建光伏发电装机总量达到700万千瓦左右。
——集中式光伏。重点深耕“光伏+塌陷地治理”基地。聚焦光伏和生态修复融合发展,重点推进邹城市、微山县、鱼台县、曲阜市和嘉祥县等采煤沉陷区结合农业、渔业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光伏电站,大力推动济宁市国家级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基地二期建设,鼓励新增塌陷地光伏+同步治理模式。积极推动“光伏+未利用地”融合发展模式。充分挖掘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未利用土地资源,结合生态修复、乡村振兴,采用“光伏+”多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开发一批集中式光伏项目。积极发展“光伏+工业用地”集中式发电。支持能源企业利用自有工业场地、园区,积极发展集中式光伏。
——分布式光伏。大力支持“光伏+屋顶”分布式发电。依托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类工业园区,合理利用工业厂房、商业企业、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屋顶资源,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促进光伏发电就地生产、就地消纳;以嘉祥、鱼台、梁山、曲阜和邹城等县(市、区)为重点,进行整县式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在具备实施光伏条件的乡村地区,大力推广光伏工程带动乡村振兴模式;优先发展“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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