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华电乐亭300MW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批复文件显示,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2.1229公顷(其中耕地2.1142公顷、非耕农用地0.0087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华电乐亭300MW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用地。
同时,要求乐亭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乐亭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据了解,华电乐亭300MW光伏基地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姜各庄镇境内,光伏区占地面积约7667.86亩。项目规划建设容量300MW的光伏发电系统,交流侧额定容量达300MW,直流侧额定容量约386.31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