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消息,《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标准将于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适用于搭载L3级、L4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不适用于常规自动泊车系统。
从标准的具体内容来看,在使用安全方面,《安全要求》要求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应至少达到正在承担动态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同时不得对用户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安全风险。
针对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要求,《安全要求》要求自动驾驶系统的激活和退出过程应安全,并明确就绪、激活、退出等状态信息及信号的提示规范。对于L3级自动驾驶系统还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同时,要求车辆制造商除产品使用说明书外,还可通过官网、车载显示终端等渠道清晰告知用户驾驶自动化等级、能力范围、局限性、控制策略及用户角色转换等关键信息,引导用户正确认知与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