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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建设光伏或光热系统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08-12
“十四五”期间本市超低能耗建筑累计要推广5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3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建筑光伏装机容量80万千瓦,力争在“十四五”末,建筑领域碳排放实现增减平衡、稳中有降。

8月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因地制宜发展本市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光伏、地热,适度发展风电和垃圾焚烧发电,促进氢能示范应用。推进分布式发电就地并网使用,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按照“宜建尽建、应用尽用”的原则,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保障供给,完善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推动可再生能源、新技术与城市融合发展。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比重达到14.4%以上。大力发展地热及热泵、太阳能、储能蓄热等清洁供热模式,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占比达到10%以上。

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居住建筑率先实施80%节能设计标准。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修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民用建筑能耗指标,新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须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建设光伏或光热系统。

“十四五”期间本市超低能耗建筑累计要推广5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3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建筑光伏装机容量80万千瓦,力争在“十四五”末,建筑领域碳排放实现增减平衡、稳中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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